質量相關承諾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作為福建寧德核電廠(以下簡稱寧德核電廠)的營運單位,對運行階段核電廠安全、工作人員和公眾以及環境安全負全面責任。并承諾如下:
1. 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核安全法規以及政府監管部門對公司安全、質量、環境的管理要求;切實履行法律義務,維護員工、公眾和其他相關方的利益,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
2. 始終貫徹執行“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在任何情況下,凡涉及核電廠生產活動的各項工作都將以保證安全和質量為前提進行決策,必要時可不考慮生產和計劃進度的要求。
3. 建立完整、層次分明的質量保證文件體系,堅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負責,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據可查”的工作要求,強調通過“按程序辦事”防范風險,持續改進安全、質量管理水平。
4. 貫徹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質量、管業務必須管安全質量”責任制。對所有員工開展核安全文化教育,認清自己的安全質量責任,理解失誤可能造成的后果,強調遵守程序的重要性;通過經驗反饋和糾正預防措施,預防人因失誤及安全質量事件發生。
5. 各級領導帶頭遵守安全質量程序,積極營造有利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持續改進的工作氛圍,并組織和參與安全、質量改進活動。
6. 持續推進核安全文化建設,堅持公開透明、持續改進,接受社會公眾和其他相關方的監督;反對不良安全行為、反對不良質量行為;堅持一次把事情做好。
核安全方面承諾
1.公司所有與核安全有關的每項活動都要達到規定的標準, 并將核安全置于最高的優先位置,這一地位不會受到生產進度和經濟效益的制約和影響;
2.公司將建立和維持核電廠有效的縱深防御,保護核電廠員工、公眾和環境免受放射性的危害。
環境管理承諾
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核安全法規、適用的環境法律法規,充分考慮相關方的期望,控制污染,節能降耗,保護生態環境,以樹立綠色環保的良好企業形象,促進與自然的和諧發展。